深长城(000042)3月1日公告了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华电房地产有限公司原股东与公司股权转让纠纷诉讼案进展。但值得注意的是,早在1月10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出具了《民事判决书》,而公司直至今日才予以公告。
2010年8月,深圳市天怡利贸易有限公司及刘继忠向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及深圳市建设集团投资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款1350万元及同期银行借款利息等费用,共计2015.73万元。
2011年2月20日,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天怡利公司和刘继忠的诉讼请求。而天怡利公司和刘继忠不服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判决,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2年1月10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且本案受理费14.26万元,由上诉人刘继忠、天怡利公司负担。
公司称,根据上述判决,本案按照判决结果将可能影响公司2011年度利润约1300万元,截至目前公司并未公布2011年年报,但据公司的三季报显示,公司的净利润为2.0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