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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新年实施公积金管理、提取、贷款新规定

    来源:     作者:     2014-09-08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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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房公积金向来被认为是城镇职工待遇、购房需求的一项保障,在去年一系列楼市调控措施下,公积金的优势更加显现出来。新年伊始,我市也在1月1日起开始实施新的《汕头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汕头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和《汕头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下统称新《办法》)。新《办法》第一次以规范性权威文件的形式,进一步明晰了我市公积金归集管理过程的监督执法权限,并对公积金的提取、贷款等流程进行细化规范,体现以人为本、便民服务宗旨。

     据了解,新《办法》首次提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把执行住房公积金制度作为合同的条款之一,并定期将本单位住房公积金制度执行情况向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报告。该《办法》还提出,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可由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另外,单位已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但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也可以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这也是该新《办法》中首次明确了公积金归集管理过程的监督执法权限。

    新《办法》中还明确提出了十种可以提取个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的情况:如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的;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职工家庭没有自住房产,其家庭租赁普通自住住房(不含车库、铺面)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15%的。此外,“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的失业职工的;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因突发事故或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农村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回原籍务农的”这四种情形也体现出公积金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其中,“重大疾病”的范围明确为:“慢性肾衰竭(尿素症)、白血病、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重大器官移植手术、各种癌症病变等”。

     记者获悉,新《办法》对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年限有新的小调整。其中,购买一手住房最高贷款额度调高至35万元;购买二手住房最高贷款额度调高至25万元,而计算贷款额度的公式是:个人贷款额度=公积金账户当前余额+当前月缴存额×当前至法定退休年龄总月数× 缴存调节系数。除了缴存调节系数是由管理中心依据资金存量、国家政策调整等因素确定外,市民都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测算。购买一手住房最长贷款期限30年,而购买二手住房最长贷款年限从原来的15年延长至20年。

住房公积金不可购车库

    事由:去年,市民郭女士和丈夫在市区一个新开楼盘用夫妇两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了一套商品房,而当时开发商还未推出车库。今年,该楼盘小区车库开始接受认购,由于车库价格较高,郭女士想知道,个人住房公积金是否能够用来购买车库?

    记者跑腿:针对郭女士提出的问题,记者咨询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该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购买商铺、写字楼、车库不属于职工基本住房消费的范围之内。市民郭女士购买的商品房属于自住住房,因此可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而小区车库并不属于基本住房使用范围,所以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购买,更无法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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