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基建集团 01038.HK 建议经由受信人The Bank of New York Mellon (Luxembourg) S.A.按受信基准发行美元计固定利率可赎回永久证券而作出发售安排,受信人将运用发行及销售证券所得款项净额按股份认购协议收购长建新股份,所得净额拟用於公司一般企业用途。
证券发行目标为机构投资者,发行条款将以询价方式厘定,预期本金总额最高为5亿美元。
公司并己委任高盛作为独家结构顾问,连同J.P. Morgan Securities Ltd.作为建议发售之联席账簿管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