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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套限价房建设将启动

    来源:     作者:     2014-09-1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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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套限价房建设将启动年底前开始申购预登记手续

  备受关注的限价房日前终于揭开面纱。据悉,今年10月底前,我市将启动1000套限价房建设。预计于2011年12月底前,启动购买限价房预登记手续。

  近年来,我市由于土地供应紧张、刚性需求旺盛等原因,房价有较大幅度上升。据有关方面统计,2010年我市中心城区新建商品住房均价上涨25.9%,2009年上涨17%,已连续两年处于较高幅度增长状态,房价控制形势十分严峻,急需建设一批限价房平衡整体房价水平。

  按照广东省有关要求,2011年10月底前,我市将启动1000套限价房建设。如果按容积率4.0,单套限价房建筑面积80平方计算,约需25000平方米建设用地。据悉,目前,市政府已将金平区华新城片区约63亩地,作为集中建设限价房的项目用地,并列为市重点建设项目推进建设。另外,各区县也正抓紧落实限价房用地中。

  焦点一:谁能申购限价房?

  按《汕头市2011年限价商品住房建设工作方案》(下简称《方案》)规定,销售限价房的实际价格不得超过土地公开出让时确定的最高销售价格。限价房项目的最高销售价格,应按照地块出让时,同一地段或类似地段、同一类型普通商品住房市场价格的一定比例合理确定。具体项目的最高销售价格由市房产管理局测算提出,会同市物价局审核后上报市政府批准实施。

  谁有资格申购限价房?《方案》规定,购买限价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申请人具有本市中心城区户籍满3年;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中心城区无住房;在申请之日前3年内没有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房产的;申请人为单身的,须年满30周岁;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方案》要求市房产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循序渐进、优先满足有效需求的原则,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确定和公布限价房的最高销售价格标准和销售对象标准。

  焦点二:如何申购限价房?

  按照《方案》规定,我市限价房销售将采取预登记和公开摇球等程序,接受市民申购。

  第一道程序是预登记。有关方面将公布楼盘信息,并受理购买申请。购房申请人提交申请和证明资料。之后,有关方面需将申购者的购房资格进行公示。然后,公开摇珠确定购买顺序,并通知申购中签者择房。最后,双方签订购房合同。

  焦点三:限价房能否买卖?

  本次《方案》明确,限价房自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之日起5年内不得出租和转让。

  按要求,如果5年期满后出租(借)和转让的,应当向政府补交土地收益价款。土地收益价款应当按照出租(借)或转让时基准房价与限价房原购买价格差价部分的70%计算。限价房属有限产权,经补交土地收益价款后转为完成产权。

  另外,已购限价房者自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之日起5年内,因购买、继承、赠与、析产等原因再次拥有自有产权住宅的,应当在办理再次拥有住宅的产权登记前申请由市房产管理局回购或安排符合限价房购买资格者购买。市房产管理局放弃回购或未安排符合限价房购买资格者购买,以及再次拥有自有产权住宅时限价房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已满5年的,应按补交土地收益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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