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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新增建设用地21.1万亩

    来源:     作者:     2014-09-1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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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市级土地利用规划成果通过省政府审查并上报国务院审批后,近期全市6区1县的土地规划成果全部上报省政府审批,40个需进行规划修编的镇(街道)规划成果全部通过市政府审批,标志着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基本完成。据悉,本轮规划修编省政府共核减我市18.8万亩耕地保有量,2006至2020年全市可新增建设用地21.1万亩,为我市未来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必要的用地空间。

  本轮规划修编成果拓展了发展用地空间,保障了重点项目建设用地,优化了城乡建设用地布局。规划期内全市预留交通、水利、能源、环保等重点基础设施项目用地39项,新增建设用地规模3.449万亩。其中交通运输工程13项,新增用地2.466万亩;水利工程18项,新增用地0.683万亩;能源工程6项,新增用地0.278万亩;环保工程2项,新增用地0.023万亩。规划编制重点保障中心城区和澄海、潮阳、潮南三个副中心城区以及东部城市经济带和工业经济带用地,建制镇用地安排适当向澄海区的东里、莲下、隆都,潮阳区的关埠、和平、谷饶,潮南区的陈店、两英、陇田和南澳县城后宅等中心镇区集中,工业用地向工业经济带和各重点工业园区集聚。

  此外,本轮规划修编加强了对耕地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按照建设生态型滨海城市要求,将土地划分为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实行土地利用空间管制,明确城镇工矿和农村居民点的扩展边界,加强对耕地和生态环境的保护。结合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按照“集中连片、空间避让”的原则,将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全部落实到图斑和地块,既落实了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又避让了城镇的主要发展方向,为重点区域的发展预留了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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