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地产风云 >> 正文

汕头4月1日起二手房交易网签

    来源:汕头都市报    作者:肖彤兰    2014-09-10     浏览:

  • 字体:

 自4月1日起,汕头市二手房买卖将全面实行网上交易签约制度。二手存量房交易网上签约服务新系统将有效确保二手房信息的真实性,并为市民查询二手房信息提供极大的便利。

    新启用的二手存量房交易网上签约服务系统,是市房产管理局继2007年启用一手商品房网签系统之后,推出的又一交易服务平台。按要求:市区范围内已权属登记的拟出售的房地产,均可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进入该系统实行网上挂牌,进行网上签约交易。同时,市民也可直接上网在该系统查询到真实、合法的二手房信息。

    如市民“甲”有一套自有产权的二手房“A”要交易转让,按新的存量房网签交易规定,“甲”需委托一家有签约资格的有资质房地产经纪服务机构“乙”,与其自身或委托代理人签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同时,通过网上系统输入存量房所有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房产证号码,由网上系统与房地产信息系统进行产权核查。如果匹配成功,网上系统会自动反馈市民“甲”这套“A”房屋的共有情况、房屋面积和建筑时间、产权登记(业务宗号)等其他信息,并将“A”房屋的信息上网,对外公开挂牌。

    “A”房产上网挂牌时,签约系统会发布“A”房产所在的区域位置、使用性质、建筑面积、拟交易价格、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期限、委托性质,通过权属信息验证的时点、交易合同示范文本、房地产经纪服务机构及经纪人员名称、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

    按要求,只有在合法经纪机构从业,持有效经纪人上岗登记牌和有效经纪助理上岗登记牌的从业人员,才具有签约系统的操作资格。假如市民“甲”委托的有资格的经纪机构“乙”,帮助“甲”找到了买家“丙”,那么,经“乙”促成后,“甲”和“丙”双方需进行存量房交易网上签约。签约前,网上系统将再一次进行产权限制情况校验,如没有查封、抵押等限制情况的,交易双方可通过签约系统签订交易合同并设置合同密码,之后,由促成该宗交易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交易双方凭签约合同向房地产交易登记窗口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

    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新推出的二手存量房网签交易方式,将有效解决传统二手房产交易市场中可能存在的“黑中介”、“阴阳合同”、“一房多卖”、“炒楼花”等违规交易问题,保障市民在买卖二手房时的合法权益,维护二手房产交易市场规范和稳定。

  • 字体: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潮商在线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最新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