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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新建经适房每套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

    来源:汕头都市报    作者:     2014-09-11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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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按照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相关保障标准,新建经济适用住房单套建筑面积将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

  据了解,新的一年,我市将通过集中新建、配建、改建、收购、实施城市危旧房和棚户区改造等方式,多渠道、多形式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按保障标准,廉租住房保障标准控制在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15平方米,新建廉租住房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保证基本居住功能。另外,新建经济适用房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新建公共租赁住房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建设要满足棚户区居民基本住房需求,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垦区危旧房改造,单套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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