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宜华地产接到控股股东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告知其股东及所持股权已进行了部分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经宜华集团股东会决议,变更如下:
宜华集团股东汕头市澄海区华信贸易有限公司与刘绍生先生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将占注册资本3.91%的股权转让给刘绍生先生;
宜华集团股东汕头市澄海区新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与刘壮青先生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将占注册资本的14.61%的股权转让给刘壮青先生;
宜华集团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由原27000万元变更为55395万元,增加部分28395万元由股东刘绍喜先生出资22316万元,新股东刘绍生先生出资4483.5万元,新股东刘壮青先生出资1595.5万元。
经过此次变更后,宜华集团注册资本为55395万元,股权结构为:刘绍喜持股比例为:80%;刘绍生持股比例为:10%;刘壮青持股比例为:10%。
宜华集团持有公司的股权没有发生变化,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化,仍为刘绍喜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