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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建立健全强农惠农专项资金监管长效机制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作者:     2014-09-11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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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来,揭阳市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原则,及时巩固强农惠农专项资金清查工作成果,突出“四个明确”,狠抓制度完善和落实,建立健全强农惠农资金监管长效机制。

  一、明确专项资金的管理原则。

  坚持“统筹规划、统一分配、分级管理、及时拨付、专款专用”的原则,采取国库集中支付或报账制管理方式,按项目建设进度拨付财政资金,建立专户,专账管理,封闭运行,规范支付程序,坚持透明管理,从源头强化监管,确保资金安全。

  二、明确专项资金的管理范围。

  着力建立健全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实施办法,严格要求各有关部门或项目建设单位认真执行专项资金管理的各项规定,基建项目要求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管理的规定,积极指导项目单位建立健全项目单位内部管理制度,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措施,完善项目内部管理,提高资金管理、使用效果。

  三、明确专项资金的管理责任。

  切实加强对各项强农惠农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落实管理责任,做到专人负责、专户管理、专账核算,执行好财政报账制、国库直接支付、政府采购等监管制度,严防资金挤占、截留、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同时,加快各项强农惠农资金拨付进度,减少各级国库和单位账户滞留资金,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尽快发挥资金是使用的强农惠农效应。

  四、明确专项资金的管理监督。

  认真落实《揭阳市财政专项资金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等专项资金管理法规制度和各项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意见,建立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与事后检查、稽核相协调的监督机制,切实强化强农惠农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采取措施防止财政资金被挤占挪用、滞留不用或转移、侵占、浪费建设资金等行为,促进资金安全、高效实用,确保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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