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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势参与构建海峡“金三角”

    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     2014-09-12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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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粤东闽南和台湾正在酝酿形成一个“海峡经济区”,粤东又一次迎来了重大历史性发展机遇。“海峡经济区”有望继长三角、珠三角以及环渤海经济区之后成为中国第四个经济增长极。

  把粤东五市建设成“珠三角”之后省内第二个核心经济区

  面对发展“海峡经济区”千载难逢的机遇,粤东要抢抓机遇,强力参与海西经济区规划和建设,先行先试,扩大汕头特区,创建粤东自由贸易港,创办粤台经贸合作试验区。

  发展海峡自由贸易经济是粤东的传统优势。扩大汕头特区,创建自由贸易港,办好粤台经贸合作试验区,推动粤东融入海西,对接台澎,强势参与构建海峡“金三角”。参与海峡经济区建设,不仅是粤东城市群的历史性发展的迫切需要,同时也是广东省区域经济平衡发展、实现产业转型升级的重大战略性要求。这与30年前组建深圳经济特区可谓异曲同工,其对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深远影响,和深圳特区之于“珠三角”经济区一样,具有重大战略意义。汕头特区和厦门特区、粤东城市群和闽南城市群相呼应,与一个产业多元、综合实力更强、面积3.6万平方公里和人口2300多万的台湾合作,必将在经济先行、共创双赢的理念下为海峡经济区的持续发展注入强劲动力和新鲜活力。

  毫无疑问,这是广东经济再次超常规发展的又一个强劲引擎。启动这个新引擎,我们完全有可能创造条件把粤东五市建设成为继“珠三角”之后的省内第二个核心经济区。

  推动粤东五市建成“粤台经贸合作试验区”

  粤东五市应抓住当前两岸全面直接“三通”的有利时机,发挥区位优势,改善投资环境,加强对台招商,建立“粤东经贸合作试验区”。试验区实行一系列优惠政策和措施:争取列入“海西”规划,享受“海西”政策,发展成为粤台经贸合作的重要地区;全面实行“三通”;开展人民币和新台币自由兑换;优势产业和传统文化的交流与合作;对台海、空直航业务;充分运用汕头经济特区立法权,探索制定相关法规,发挥辐射和带动作用,成为粤台经贸交流合作的桥头堡和重要通道。

  打造粤东自由贸易港

  粤东自由贸易港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模式,初步设想:粤东经贸合作试验区范围,以汕头、潮州、揭阳、汕尾和梅州五市行政区域为界,而自由贸易港区范围只包括汕头、潮州和揭阳三市,以汕头港、海门港、南澳港、三百门港、神泉港和汕尾港五个港口组成粤东自由港核心区,与台湾五港(基隆、台北、高雄、台中港自由贸易区和桃园空港工业园)相对应。特区保税免税区范围则以汕头特区和南澳岛为界。试验区、自由港和保税特区层次分明,功能互补。这样,整个试验区凭借良好的地理优势,具有广阔的经济腹地,就能保持长期可持续繁荣发展。

  自由贸易港的功能定位:把汕头港建设成为亚太地区的枢纽自由港。在利用现有经济特区功能的基础上,主要服务出口加工、重化工业、科技园区、保税物流、商务营运、国际金融等业务,发挥国际港口综合功能。服务招商引资,与台湾、东南亚、香港以及亚太地区其他国家开展广泛的合作,促进经济发展。政府应实行高度开放的自由港政策,船只进出港自由,货物加工、运输、仓储、贸易自由等;各国和两岸人员的进出往来方便,手续简便;资金调动自由;采用低税率制度;减免土地使用费;简便的土地使用管理措施和劳动雇用制度管理措施;为外籍员工子女教育、医疗、广播等提供帮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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