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30日和10月8日,金刚玻璃第一大股东金刚实业与申港证券签署股票质押协议,分别将1099.53万股、333.47万股金刚玻璃股票质押给申港证券,所质押的股票合计占金刚玻璃总股本的6.63%。但迟迟未披露该质押情况,直到10月19日,金刚玻璃才在公告中披露。
广东证监局认为,金刚实业未及时将上述质押股份信息告知金刚玻璃,导致上市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2月25日,金刚玻璃(300093)收到广东证监局出示的4份警示函。由于信息披露不及时,金刚玻璃大股东金刚实业以及两名高管被采取了相应的行政监管措施。
目前,金刚实业累计质押的公司股票已经达到2314.91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票总数的99.97%,占金刚玻璃总股本的 10.72%。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变更的风险。
罐头财经2018年6月和9月两次维持对金刚玻璃较高风险评级,评分均为6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