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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新发展及恒基兆业拟41亿港元出售香港天文台道8号全幢商廈

    来源:格隆汇    作者:    2018-08-09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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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丽新国际(00191.HK)及丽新发展(00488.HK)联合公布,于2018年7月27日,丽新发展全资附属瑞达拟向宝登环球出售显中的50%股本;及丰越拟向宝登环球出售显中的50%股本,代价合共41亿港元(可予调整)。

于2018年6月27日,瑞达及丰越与宝登环球的一间控股公司订立要约函件,据此,宝登环球已向瑞达及丰越的律师支付保证金(总数为2.05亿港元,为代价的一部份)。

销售股份相当于显中的全部已发行股本,而显中则为中间控股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的唯一合法及实益拥有人。中间控股公司分别为骏群、福堡及信万的全部已发行股本的唯一合法及实益拥有人。该等目标公司(即显中、中间控股公司、骏群、福堡及信万)为该等物业的<strong<strong注册拥有人。<strong注册拥有人。

显中连同其他该等目标公司均为该等物业的法定及实益拥有人。显中为一间投资控股公司,且透过本身及其他该等目标公司持有该等物业。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财年及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财年,显中分别实现税后亏损约5800万港元及税后利润8200万港元。于2017年6月30日,显中的经审核综合资产净值为17.38亿港元。

该等物业乃指物业I、物业II、物业III、物业IV及物业V的统称。其中,物业I指土地注册处登记为内地段第11231号土地的整幅土地及其上所建宅院及楼宇(现称香港九龙天文台道8号,由显中法定及实益拥有)的所有3889份均等且不可分割份数的10000份;

物业II土地注册处登记为内地段第11231号土地的整幅土地及其上所建宅院及楼宇(现称香港九龙天文台道8号,由中间控股公司法定及实益拥有)的所有4980份均等且不可分割份数的10000份。

物业III指土地注册处登记为内地段第11231号土地的整幅土地及其上所建宅院及楼宇(现称香港九龙天文台道8号,由骏群法定及实益拥有)的所有714份均等且不可分割份数的10000份。

物业IV指土地注册处登记为内地段第11231号土地的整幅土地及其上所建宅院及楼宇(现称香港九龙天文台道8号,由福堡法定及实益拥有)的所有278份均等且不可分割份数的10000份。

物业V指土地注册处登记为内地段第11231号土地的整幅土地及其上所建宅院及楼宇(现称香港九龙天文台道8号,由信万法定及实益拥有)的所有139份均等且不可分割份数的10000份。

于2018年1月31日,该等物业的估值为36.3亿港元。丽新发展预期将录得未经审核估计收益(扣除相关开支及税项前)约2.35亿港元。丽新发展拟将出售销售股份所得款项净额用作其营运资金融资及其他一般企业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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