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珠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告称,将进一步延后收购通兴投资有限公司100%权益的最后截止日期。
公告披露,就此前拟收购通兴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本,于2018年8月2日,珠光控股全资附属南兴、卖方荃兴控股有限公司及担保人张芳荣订立买卖协议的第二份补充协议,据此,订约方同意最后截止日期将由2018年9月30日进一步延长至2018年12月31日。
据悉,该收购事项最早于2017年6月23日披露,珠光控股全资附属南兴作为买方,拟向荃兴控股收购通兴投资100%的股本权益,代价人民币35亿元。
公告显示,通兴投资主要从事投资控股,主要资产为位于中国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东一幅土地,建筑面积约10.74万平方米,现时用作工业用途。待土地用途变更完成后,该土地的许可用途将由工业用途变更为商业用途。该土地计划发展为集购物中心、办公室物业及高端住宅楼宇为一体的商业综合大楼。
今年3月28日,珠光控股发布公告称,南兴、卖方及担保人订立补充协议,以修订本公告内所载的买卖协议的若干条款及条件。
其中,补充协议提出买方将促使目标集团于完成后根据新土地使用权合约支付当时尚未支付的剩余土地出让金。倘剩余土地出让金的金额超过人民币15亿元,则超出金额须由卖方承担,并须自南兴应付的代价余额中扣除相等于有关超出金额的数额。
截至目前,该项目尚未完成收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