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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业商业补偿议案未获通过 拟变“股份注销”为“股份赠送”

    来源:金融界    作者:    2018-04-18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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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一般都是些诸如年度报告、董事会报告、监事会报告之类的常规性议案,几乎都以“通过”而告终。但近日由茂业商业(600828)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却有例外。在对《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7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相关重组方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的议案》进行表决时,只有2467,653股投了赞成票,仅占出席此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的9.3419%;相反,23947,096股投了反对票,占出席此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的90.6581%;无弃权票。因此,上述议案未获通过。

记者查询获悉,2018年3月16日,茂业商业发布公告称,鉴于2017年深圳茂业百货有限公司、深圳市茂业百货华强北有限公司、深圳市茂业百货深南有限公司、深圳市茂业东方时代百货有限公司和珠海市茂业百货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实际盈利数76221.24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较承诺净利润77922.22万元存在1700.98万元的差额,完成率为97.82%。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相关约定,深圳茂业商厦有限公司、深圳德茂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合正茂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对茂业商业补偿的股份数量分别为7980,979股、356398股和142515股,合计为8479,892股。且由于公司在补偿年限内有现金分红,上述应补偿股份在回购股份实施前累计获得的分红收益,应随之赠送给公司,即上述8479,892股应补偿股份对应的2015年、2016年及2017年累计分红4663,940.60元均应返还给茂业商业。

对于回购股份的处理,茂业商业董事会准备了两大应对方案: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若通过以股份回购方式补偿的议案,则公司将根据相关协议开展股份回购注销工作;如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未通过相关回购议案,公司将根据相关协议,并结合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督促茂业商厦、德茂投资和合正茂投资将等同于上述回购股份数量的股份无偿赠送给除茂业商厦、德茂投资和合正茂投资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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