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阿思达克 作者: 2017-10-21 浏览: 次
长江基建(01038.HK)公布,与长江实业(01113.HK) 均已取得各自独立股东批准,根据合资企业成立协议,已透过提供附利息贷款之方式向买方提供13.08亿欧元,折合约120.33亿港元,作为部分相关比例资金,以完成收购事项。
公司早前公布,前称长实地产、长江基建及5号间接控股公司订立合资企业成立协议。取得所需独立股东批准後,各财团成员将按相关比例间接拥有合资企业股份并就收购事项提供部分资金,并订立股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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