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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俗婚娶不行“亲迎”礼之缘由

    来源:家园梦庭    作者:李汉庭    2014-09-14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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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人嫁娶,讲究“六礼”,也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等六种礼仪环节。可是,到了清代中期,除了少数名门望族外,潮州普通百姓都不行“亲迎”礼,六礼只剩下五礼。
  所谓“亲迎”,即新郎亲自至女家迎娶新娘过门。这是中国宗法社会重视正妻在族中地位的一种表现,其余偏房小妾,是无法获得这种礼遇的。亲迎之时,新郎穿大红礼服,坐官轿,俗谓“小登科”,其气派几可比拟金榜题名的“大登科”。新娘上轿之后,新郎新娘两顶花轿一前一后,或花轿在前,新郎骑马在后,夫唱妇随,琴瑟友之,钟鼓乐之。这是人生难得的一次风光。
  古人十分重视“亲迎”。《幼学琼林》上说:“礼须六礼之周,好合二姓之合”,意思是说,六礼须周全,缺一不可;同姓不可通婚。又曰:“至若礼重亲迎,所以正人伦之始”。把“亲迎”提到“正人伦”的高度。一贯重礼遵法的潮人,后来为什么不“亲迎”。哪又怎么迎?嘉庆《澄海县志》写道:“至期婚亲迎……时俗多废,而故家右族多行焉。近因有恶习,街巷间少年往往以彩绳拦住行囊,演戏娱众,许乃放行,或至争斗,而亲迎之礼渐废。”这就是说,一帮流氓分子拦住人家的迎亲队伍,扣住嫁妆,强行勒索,要人家演戏才放行,迫得人家再也不敢亲迎了。
  清人陈理的《岭南杂事诗》说得更生动,《看新娘》一首的原注是:“潮俗,娶妇经由地方,好事之徒辄拦路需索不已,故不敢行迎亲礼,每以探亲为名,草草送女过门,甚至窃负而归。迨来年元夕,诞子则已若未育,乃艳装华饰,洞启重门,张灯结彩,坐妇于房,无论何等人皆许往观,祝以吉祥之语,主人欣然,名曰看新娘。”
  结婚是人生一件大事,现在弄得如此灰溜溜,“以探亲为名,草草送女过门”,或者像潜逃私奔,像拐引妇女,乘人不备,“窃负而归”,这样的新婚,还有什么兴致?尤其对于新妇来说,那太不公平了。人们总是说:“白来猪,白来羊,无白来姿娘”,这“姿娘”是男方明媒正聘来的原配,在家中应给予一定的地位。倘像偷来的女人,将来一旦做了母亲、婆婆和祖母,叫她如何在儿孙、在家族中立足,如何去指挥安顿一个家庭呢?
  也许考虑到这一点,便派生出潮汕独特的风俗:元宵看新娘、食灯桌。娶妻秘而不宣,元宵夜请乡亲看新娘,到祠堂吃灯酒。即使新娘已产子,或腆着大肚子,也要浓装艳抹,装得像位新嫁娘,任人观看,算作一点补偿。这也是奇异的风俗。
  有些地方也并非偷娶,男方派花轿去迎娶,但新郎不“亲迎”,而由媒人代迎,或由族亲、夫妻双全、儿孙满堂的“好命人”代迎,以求个好兆头。但娶亲队伍中男主角缺席,总大大削弱了热烈欢庆的气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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