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重点关注且已于去年12月7日派驻检查组的前海人寿、恒大人寿2016年四季度末偿付能力均出现下降。流动性方面,前海人寿、恒大人寿略有不同,其中,前海人寿短期流动性下降,恒大人寿长期流动性下降。
据财新消息,根据近日上述两家险企披露的2016年四季度偿付能力报告,前海人寿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由三季度末的76.72%、143.93%降至56.23%、112.47%;恒大人寿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由三季度末的175.30%、179.73%降至106.11%、109.68%。根据偿二代考核体系要求,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必须保持超过50%和100%,充足率越高,说明保险公司用于抵御各种风险的储备越充分。
2016年下半年以来,保监会陆续对前海人寿、恒大人寿出台监管措施。包括叫停前海人寿、恒大人寿互联网保险销售资格,暂停前海人寿万能险新业务、恒大人寿委托股票投资资格以及向前海人寿、恒大人寿派驻检查组,检查重点包括公司治理规范性、财务真实性、保险产品业务合规性及资金运用合规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