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茂业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深圳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茂业集团”)与深圳茂业商厦有限公司(“茂业商厦”)订立一份贷款协议,据此,自2016年9月26日起茂业集团同意向茂业商厦提供一笔期限为1年、年利率为4.79%的定期贷款人民币1.9亿元。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查询,贷款的本金将于2017年9月25日到期,并于贷款期间的每月20日支付贷款利息。贷款将用作茂业商厦及其附属公司的一般营运资金要求。
公告透露,茂业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兼董事黄茂如间接持有的附属公司,而茂业商厦为公司在中国注册成立的全资附属公司。
值得一提的是,在4月19日,茂业国际也曾发布公告称,茂业集团与茂业商厦订立一份贷款协议。据此,茂业集团同意向茂业商厦提供一笔期限为1年、年利率为4.79%的定期贷款人民币3亿元。
贷款的本金将于2017年4月18日到期,并于贷款期间的每月20日支付贷款利息。贷款将由茂业商厦用作于提前归还银行借款置换具备升值空间的物业的临时周转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