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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爱心企业家自愿捐设助教助学金

    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宋芾    2016-09-01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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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瑞海助教助学慈善金”每年捐资150万元用于资助100名中小学患重病的家庭经济困难教职工和200名被普通高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自2008年1月设立以来,累计全额发放1193.5万元,受资助的大学新生达1500人、教职工887人次。

8月23日,汕头市教育局联合瑞海助教助学慈善金办公室举行2016年度助学金发放仪式,为今年获得资助的200名汕头籍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新生每人发放5000元。

每年100万元投入助学

据了解,汕头市瑞海助教助学慈善金是由一位不愿意暴露个人信息的企业家自愿捐资设立,旨在推广爱心,助教助学。经原汕头市政协主席郭大钦牵线,成立慈善金管理理事机构,由郭大钦担任会长,并委托汕头市教育部门有关工作人员成立慈善金管理办公室。

瑞海助教助学慈善金每年资助100名中小学患重病的家庭经济困难教职工以及100名被普通高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新生,各50万元。自2011年起,助学金增加到100万元,资助学生增到200人。

助学金组织发放已成常态

汕头市教育局于7月1日启动今年的助学金申报工作,印发《关于做好我市2016年瑞海助教助学慈善金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款申请工作的通知》,根据瑞海助教助学慈善金理事机构此前制订的《汕头市瑞海助教助学慈善金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款发放办法》,由各区县教育局根据分配到各区县和学校的名额,对辖区申请资助学生的资格进行审查。

据介绍,今年申请瑞海助教助学慈善金的条件为“参加今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被广东省确定的提前批(第一批)、第一批录取院校录取的本科和本硕连读生,因家庭经济原因,筹措入学费用有困难者,可提出资助申请”。凡已经接受政府、社会团体或个人提供奖励或助学的学生,一般不再予以资助。

9年来,瑞海助教助学慈善金办公室一直坚持慈善金100%发放到受助人手中。

“各单位在对助学金的组织发放、确认资格等工作已经进入常态化,为了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款的申报工作,不少学校专门成立助学工作小组,由学校领导牵头负责主要工作,由专人负责组织符合资助范围的对象申报,并进行公示。”汕头市教育局的有关负责人说,“在今年受助的200名大学生里有10名来自低保或特困家庭,其中有3名既是特困又是残疾人家庭,有1名来自伤残军人家庭,还有1名是孤儿,说明各学校能把助学金发放到真正有需要的学生中”。

受助生更多考虑本省院校

据悉,200名受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的名额分配,是按照各区县及市直学校的参加今年高考上第一批本科分数线考生情况,并适当向农村倾斜的原则进行分配。

今年获得资助的200名大学新生里,其中,男生104人,女生96人;按户籍分布,金平区户籍的35人,龙湖区户籍9人,濠江区户籍15人,澄海区户籍27人,潮阳区户籍61人,潮南区户籍50人,南澳县户籍3人;属城镇学生有54人,属农村片区的学生的有146人。

根据《汕头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有关规定,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为“家庭人均月450元及以下,即年人均收入5400元”,其中有14名学生人均年收入超过6000元,但是结合对其申请材料的查阅、实地走访,工作人员发现这些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的确急需资助,所以最终决定给予资助。

瑞海慈善金管理办公室从这次助学金审核中,可以看出“家庭多子女仍然是致贫的主要原因”,200位学子中,有53人的家庭成员为6人;有30人的家庭成员为7人;17个家庭成员为8人,最多的还有人有家庭成员10人。特别是部分区县,3个以上子女同时在学的情况非常普遍,其中有一个家庭,5个子女同时在读,其中有3人在念大学。

从受助学生的录取院校看,仅有21名大学新生是被广东省以外高校录取,占总数的12.5%(去年是10%)。可以看出,家庭经济困难,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学生志愿的选择,使他们更多地考虑报考本省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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