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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美药业连续三次获评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来源:新华网    作者:    2016-07-2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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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公布了2014-2015年度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名单,康美药业及旗下子公司康美新开河(吉林)药业有限公司双双榜上有名。这是康美药业及康美新开河(吉林)药业有限公司双双自2013年首次被认定后连续第三次获此殊荣。

作为我国中医药行业龙头企业,康美药业始终秉持“用爱感动世界,用心经营健康”的经营理念,坚持“诚实才能诚信、诚信才能成功”原则,把做好“守合同重信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全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并取得显著成效。近年来,康美药业分别荣获“中国企业信用500强”、“中国最佳诚信经营上市公司100强”、“全国诚信守法乡镇企业”、“广东省诚信示范企业”、“广东省医药企业信用等级评价AAA级”、“广东省医药行业自律管理评价A级企业”、“广东省医药生产经营诚信示范单位”、新版“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等荣誉。

信用是市场经济的生命线,诚信经营是企业必须遵守的第一准则。康美药业也将以此次获评为契机,继续加强以合同管理和信用管理为重点的公司信用风险防范体系建设,树立公司守法履约的良好形象,为公司“互联网+大健康”产业在全国布局打下坚实基础,为促进地方经济又快又好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据了解,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是全国工商部门对企业合同信用最高级别的评价,国家工商总局从2003年开始举办“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评选活动,每两年评选一次,申报企业必须满足“企业和品牌具有社会影响力、合同信用管理体系健全、合同行为规范、合同履约状况好、经营效益达到较高水平、社会信誉好”等6大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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