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为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更明确的方向,对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一向以客户服务立行的平安银行积极贯彻《指导意见》,依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有关法律法规,不断健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体制,明确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行为规范,切实保障金融消费者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信息安全权等基本权利,成效斐然。
消费者权益保护纳入经营战略
目前,平安银行已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纳入公司治理、企业文化建设和经营发展战略中,同时建立了完善的金融消费者保护制度体系、工作机制及内部考核制度,确保消费者权益保护全面覆盖各业务条线、贯穿于产品与服务的售前、售中、售后管理,推动实现消费者在与平安银行发生业务往来的各个环节得到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对待。
据悉,该行在产品与服务的设计、开发阶段即融入消费者权益保护理念;在产品销售过程中通过多种措施与途径充分履行告知义务,并主动征询消费者对于产品和服务的意见和建议;在提供产品和服务结束后,主动根据监管要求和市场变化,结合消费者对产品和服务的反馈,积极对产品和服务进行改进,以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客户体验持续升级
银行的服务质量、服务水平,既关系到银行自身的长期可持续发展,也涉及客户的切身利益。平安银行通过客户分层和服务督导、引入服务平衡积分卡、优化投诉管理、创新服务渠道等多种举措,持续升级客户体验,提升客户服务水平。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客户需求日趋个性化。平安银行与时俱进,创新服务,通过增加微信客服及智能机器人,丰富服务渠道。在与消费者直接“接触”的网点建设方面,该行两手并举,一方面积极推进社区支行、小微支行建设,满足社区多样需求,同时持续拓展零售电子渠道的平台功能,创新开发“口袋社区”、“橙子银行”等业务模式,使客户更便捷和高效地享受服务。
内外“合力”打造服务型银行
正如《指导意见》所指出,金融消费者是金融市场的重要参与者,也是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推动者。平安银行广泛、持续地开展日常性金融消费者教育,帮助金融消费者提高对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认知能力及自我保护能力,提升金融消费者金融素养和诚实守信意识。在银行内部,则充分利用电视晨会、内网、邮件、生活杂志、报刊、微信等平台,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培训与宣导,并不定期地针对内部员工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讲座及测评,帮助员工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理念,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技能,更好地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平安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该行将认真学习《指导意见》,严格以党的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严格遵守银行业监管规章制度,持续健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和机制,持续规范金融产品和服务行为,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各项权益,以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促进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