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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兴药业因王老吉药业纠纷起诉广州市工商局

    来源:大公财经    作者:潘晓亮    2015-11-16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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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合资公司王老吉药业的纠纷又出现新情况,这次广州市工商局也卷入其中,并成为被告。记者昨日获悉,同兴药业起诉广州市工商局案已由法院受理,并追加广州市白云山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案第三人。

广州市工商局被起诉,源于其今年二月份发布的一则通告。

2015年1月25日,绿盒王老吉的合资生产公司王老吉药业经营期限届满。在此之前,就王老吉药业是续存还是解散,合资方同兴药业与广州白云山一直未能达成协议。在同兴药业坚持要求解散并清算王老吉药业的情况下,处于广州白云山实际控制之下的王老吉药业继续经营。广州市工商局则于2015年2月27日发布“穗工商法【2015】49号”通告指出:王老吉药业虽经营期限届满,可继续运营。

为此,广州市工商局因该具体行政行为被同兴药业提起行政诉讼。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受理后,11月9日下午通知同兴药业,法院已启动追加广州市白云山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案第三人的法律程序。本案将于2015年12月1日开庭审理。

同兴药业认为,广州市工商局在王老吉药业经营期限届满后,广州市工商局没有审查王老吉药业是否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延长合资期限,其股东会是否有延长经营期限的意思表示,也没有商务部门前置性审批等一切形式要件和事实的情况下,违反《公司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出49号通告,违反法定程序,超越职权,僭越法定的注意和审查义务,侵犯了王老吉公司作为经济市场主体的自主经营权,是以行政权力干涉民商事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应予撤销。

同兴药业认为,自2013年2月19日同兴药业有限公司委派到王老吉药业的财务总经理被强行非法停职,中方股东虚假报案称财务印章遗失进而非法更换印章后,同兴药业已完全丧失作为大股东应对王老吉药业享有的财务监管权、审批权,王老吉药业人员、资产被中方及其控股方成立的“维稳管理委员会”等非法机构全面控制,并已有转移至中方关联企业的明显迹象。

此外,同兴药业还表示,2014年度,王老吉药业于合资十年来首次出现亏损,且是高达1.82亿元的年度净亏损,有上亿元成本费用来历不明,目前更是处于持续亏损状态。同兴药业多次行使股东知情权要求查账,均被中方大股东广州白云上派保安强行拒之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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