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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桥区、枫溪区房贷“商转公”10月可办理

    来源:潮州新闻网    作者:    2015-09-14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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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可有“先还后贷”和“以贷冲贷”两种方式

我市住房公积金又出台新政了!昨天,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帮助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解决住房问题,自10月起,我市将开展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简称“商转公”。

“即凡是有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并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在购买居住房屋时,已办理商业银行住房贷款且尚未结清的,可携带相关手续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商转公’贷款业务。”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贷管理科科长吴博南介绍,申请“商转公”贷款的申请人必须符合《潮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办法》相关规定,同时所申请的商业住房贷款尚未还清,且居住房屋是一手房,这是申请“商转公”的最基本条件。

吴博南介绍说,有几种可能出现办理“商转公”情况,包括了原来购房贷款时还没有缴存公积金,现在缴存了公积金并且符合公积金贷款的基本条件;原来购房贷款时没有全国异地贷和潮汕三市互贷政策,现在有了这方面的政策,同样可以申请“商转公”。如潮州户籍的市民,若工作地在广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地也在广州,现在符合了相关条件,就可以申请“商转公”贷款等。

据介绍,目前“商转公”贷款有两种方式任由市民选择,分别为“先还后贷”和“以贷冲贷”,其贷款的利率、额度及时限均与其他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一样。

“商转公”之后,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与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相比,广大贷款申请人享受了较低的贷款利率。对此,吴博南举例说,某位市民先向银行贷60万元用于购房,目前有40万本金未偿还。那么,以20年贷款年限来算,5年以上的“商转公”住房公积金的贷款利率为3.25%,按照等额本息还款方式,20年后本息合计约54.4507万元;而按照商业银行5年以上贷款利率为5.15%计算,20年后本息合计则约64.1539万元,20年下来将节省利息近10万元。

记者了解到,房产在湘桥区、枫溪区的商业住房贷款,符合“商转公”贷款条件,即日起接受咨询和预约,10月起正式接受申请。另外,潮安区和饶平县由于住建部门的计算机系统软件还未能支持“商转公”这项业务,今后再推行。

办理“商转公”贷款流程

1、先还后贷的办理流程:申请人提出申请→商转公确认书→申请人自筹资金还清商贷→申请商转公贷款→初审→向受托银行递交贷款申请审批表、商转公确认书等→签订借款合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受托银行发放贷款→合同成立,借款人按合同约定按时还款。

2、以贷冲贷的办理流程:申请人提出申请→初审→递交贷款申请审批表等资料给受托银行→银行发放公积金贷款,还清商贷→办理抵押登记变更手续→合同成立,借款人按合同约定按时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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