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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楼市新规

    来源:     作者:李斯毅    2014-09-15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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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2日)是元旦假期后的首个工作日。诸多楼市新规已经开始实施。这些新规涉及内容广泛,有规范住宅商品房验房程序的,有确定保障性住房的资金来源的,也有严格房产中介资金监管制度的。记者了解到,今年还将陆续出台和施行众多惠及楼市大众的新规,房地产市场秩序也将得到进一步的规范。

新规1 先验房后交费    

●要点解读:

《北京市预售商品住宅交付若干规定》今年1月1日开始执行。开发商不得以缴纳相关税费或者签署物业管理文件等作为预购人查验预售商品住宅的前提条件。购房者可先验房再交物业费、公共维修基金、契税等费用。房屋发现问题要按合同约定及时处理。违规企业将记入行业信用信息系统,限制该企业相关项目的网上签约。情节严重的不予延长其《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或限制企业资质升级。

●效力点评:

以往购房人需先交物业费、契税、公共维修基金等相关税费,甚至签署物业管理合同等之后才能拿钥匙验房。这一“惯例”成为众多收房纠纷的导火索。“先验房后交钱”的实行打破了这一惯例。加上此前已经实施的“住宅分户验收”和“住宅与配套同步交付”规定,对于有效解决楼市入住纠纷问题有较大现实意义。

新规2 廉租房敲定资金来源    

●要点解读:

《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办法》今年1月1日开始执行。该办法明确以下8种资金将作为廉租房建设和管理的保障资金: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扣除计提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全部余额;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安排用于廉租住房保障的资金;市县财政预算安排用于廉租住房保障的资金;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的廉租住房保障补助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安排的补助资金;中央财政安排的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社会捐赠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其他资金。

●效力点评:

解决中低收入人群住房问题,加大廉租房建设力度和管理力度,被政府越发重视起来。明确廉租房建设管理的资金来源,意味着廉租房政策开始深入务实。随着廉租房、经适房相关管理规定的陆续执行,保障性住房将真正惠及广大中低收入人群。

新规3 强制中介资金监管

●要点解读:

《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今年1月1日开始执行。根据以往的规定,本市对房屋租赁经纪委托代理业务实行银行代收代付、风险准备金、客户资金与自有资金分账户管理等资金监管制度,但对于违规企业的惩处力度并未明确,实际的执行效果也不理想。此次出台的新规首次明确了违规企业的受罚力度,“房地产经纪机构不能落实资金监管制度的,责令改正同时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效力点评:

链家地产市场研发中心认为,房屋租赁经纪委托代理业务在租赁市场中占到一定比例,但自2005年起,关于这一业务仅有“经纪公司需交纳60万元保证金”这一准入门槛,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使得一些不具备开展此业务的中小经纪公司也得以违规开展此业务,为房屋租赁市场的交易安全埋下了一定的隐患。而此次分账户资金监管制度的重申及处罚制度的明确和严苛,对肃清租赁经纪委托代理业务中的违规操作,确保租赁交易资金安全会起到积极作用。

新规预告

公共维修基金下月起按造价交

根据建设部出台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从2月1日起,购房者缴纳公共维修金,将不再以购房总款的2%为额度,而改按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5%至8%缴交。这意味着,购买不同造价的房屋所缴纳的公共维修金不再一刀切。记者按目前本市常规的建安成本造价,以市区一套100平方米左右的高层塔楼为例,大致推算发现,新的缴交额度与以往相比,不但没有增加购房人的负担,反而可以节省不少开支。

目前本市高层塔楼建安造价在2000元/平方米左右。按现行的缴存额度,一套售价120万元的100平方米左右的高层塔楼住宅,要缴纳公共维修金2.4万元;而2月1日实行新办法后,按建安成本的5%缴纳维修金只要1万至1.6万元,节省额度最多达到了1.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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