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化妆品监管处一行莅汕,开展化妆品市场安全治理示范区建设工作调研。最终,调研组确定金平区新厦路为我市省级示范区试点。
省调研组一行近日前往我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初选的2个示范点进行实地考察,对示范点内及周边的化妆品专卖店、美容美发店、商场超市、妇婴用品店、批发企业进行检查,并和企业负责人进行交流。调研组强调,企业所经营化妆品应当合法合规、来源可溯,企业应当做好索证索票,并建立购进台帐,从业人员应掌握一定的化妆品相关法律法规及基础知识。根据考察情况,调研组最终确定金平区新厦路为2015年汕头市省级示范区试点。
经过深入调研,省调研组认为,汕头化妆品市场监管工作扎实,成绩显著,因此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确定化妆品市场安全治理示范区试点工作在汕头开展。调研组同时指出,汕头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要及时总结示范区创建经验,届时将汕头的建设经验在全省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