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洞头县的潘某在乐清市区开了一家店,专卖电脑、计算机键盘、鼠标等。近日,潘某接到乐清法院一份判决书,要求他立即停止销售侵害原告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雷柏”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并赔偿该公司经济损失1.2万元。原来,潘某店里曾卖过假冒雷柏商标的鼠标。像潘某一样,被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柏公司)告上法庭的,乐清还有7家店主。
雷柏公司发言人称,2010年9月10日,他们公司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从他人处受让了“雷柏”商标,该商标核定使用商品有计算机键盘、鼠标等,注册有效期限为2009年10月21日至2019年10月20日。
后雷柏公司发现,乐清一些商家有售卖假冒雷柏商标鼠标的行为。如潘某经营的电脑批发部,就在售卖“雷柏”牌鼠标。
2014年8月27日,雷柏公司委托代理人李某携台州市正立公证处两名公证员,来到潘某经营的电脑商店,购买了一个标有“雷柏”字样的鼠标,公证人员对李某的购买行为及整个过程进行了公证。
今年1月15日,雷柏公司向乐清法院提起诉讼,以潘某侵害商标权为由,要求潘某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雷柏公司经济损失等费用共计3万元。
庭审中,雷柏公司就如何鉴别产品的真伪进行了说明,称他们从潘某店里买的鼠标系假冒雷柏产品。潘某辩称其没有销售过雷柏品牌的鼠标,后在证据面前,承认他店里只卖过这个假冒鼠标,认为雷柏公司让他赔3万元实在太高。
乐清法院经审理认为,雷柏公司依法对雷柏商标享有商标专用权。李某购买行为经公证处公证,可以认定涉案产品系潘某销售。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潘某的行为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最终,乐清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据悉,另7起同类侵权案件,有的双方私下达成赔偿协议了,雷柏公司撤诉;有的被乐清法院判决给予雷柏公司1.1万元至1.3万元不等的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