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财经政要近踪 >> 正文

汕头市公积金贷款执行新利率

    来源:汕头日报    作者:刘谷婷    2014-11-28     浏览:

  • 字体:

  记者昨日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央行自11月22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按照相关规定,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也同步下调。自22日起,我市住房公积金五年以下(含五年)的贷款利率从原来的4%降至3.75%;五年以上的公积金贷款利率由原来的4.5%降至4.25%,下调幅度为0.25%。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人士介绍,自2014年11月22日起,对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及已经审批但尚未放款的客户,将按照最新利率还款;11月22日以前办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暂时按照原利率执行,从明年1月1日起再按新的利率标准执行;执行调整后的利率,不同还款方式分别确定新的月还款额。对于已经签订借款合同,且放款日为2014年11月22日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须在借款人签订调整贷款利率的通知单后,才可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以我市夫妻双方办理公积金最高额度70万元计算,采用30年等额本息还款的方式偿还,原来每月需要还款3546.8元,而降息后每月月供则为3443.58元,即市民每月将减少还款103.22元。如此一来,购房者一年可少还贷1238.64元,30年就可以省下3.7万余元。

  • 字体: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潮商在线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最新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