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聚焦环保”专栏以一篇题为《临河城区又现异味扰民环保部门严格管控责令整改》的报道,对8月5、6日夜间联邦制药(内蒙古)有限公司的异味逸散影响周边市民生活进行了详细报道。在媒体曝光后,近一周时间过去了,本报记者对“异味扰民”进行追踪,就环保部门如何加强监管采访了市环保局局长尹兆明。
记者:尹局长,您好,距8月5、6日夜间的“联邦制药异味扰民”过去已有近一周时间了,“异味扰民”是因何而起,环保部门又是如何要求企业整改的?
尹兆明:在联邦制药异味逸散后,市、区两级环保部门高度重视,在第一时间责成市、区两级环境监察支队到现场对联邦制药苯乙酸车间异味逸散开展详细调查和实地监测。经过调查,这次联邦制药异味扰民是由于生产管理存在漏洞,夜间值班人员未按公司规范操作,没有及时更换尾气吸收塔内喷淋的碱液,导致处理效果下降,造成异味逸散。通过现场监测数据结果显示,企业除苯乙酸车间异味排放对周边市民造成影响外,其污水排放符合标准,厂区地下水、土壤均无污染。随后我们约谈了联邦制药(内蒙古)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并对其厂区及周边环境严格管控,提出了5条整改措施。
要求企业:1.必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停止异味排放;2.保证在气压低或阴天等不利气象条件下停止生产;3.用倒推方式,以苯乙酸异味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和效果,确定发酵车间产能(负荷);4.企业就异味治理作出承诺,制定切实可行的限期治理方案,保证在一个月内彻底完成异味治理工作;5.8月7日起,临河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实行24小时驻厂监管。
记者:请您谈谈环保部门是如何应对和回应近日“联邦制药异味扰民”的?
尹兆明:在查明原因后,8月6日当天要求联邦制药(内蒙古)有限公司通过《巴彦淖尔日报》、《黄河晚报》向广大市民发出致歉承诺书,对异味产生原因进行了详细说明,并对市民生活造成的影响表示了歉意,同时在承诺书中表态:企业会通过人力、物力、财力、技术的不断投入,继续加大对异味的治理,最大限度地将异味治理到最低,让群众满意。
8月7日,市环保局以市委、政府名义通过“巴彦淖尔新闻”对“异味扰民”这一社会舆情做出回应,发布“市委、政府责成市、区两级环保部门对联邦制药(内蒙古)有限公司夜间异味问题开展执法监察”的新闻。消息发出后,8月8日,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主要领导带领市电视台和巴彦淖尔日报社新闻记者,到联邦制药(内蒙古)有限公司进行了实地新闻调查,并于当晚播报了近3分钟的新闻专题,对社会舆情再次给予了积极回应。
8月11日,通过《巴彦淖尔日报》、《黄河晚报》同步刊登“聚焦环保”专栏,以“临河城区又现异味扰民环保部门严格管控责令整改”为题,对联邦制药异味扰民进行了详细报道。同时表示环境监管部门要继续加强对企业异味污染源的严格管控,从根本上杜绝因企业管理不当造成异味扰民的情况出现。
记者:在查明原因后,作为环境主管部门将会对联邦制药做出怎样的处理?
尹兆明:联邦制药异味扰民得到了市委、政府的高度重视,8月14日上午,由市委常委、副市长牛俊雁、金能明召集市委宣传部、市监察局、市委政府督查室、市环保局等相关部门召开市长办公会,专题研究部署联邦制药异味扰民问题。由于这次联邦制药异味扰民是由于生产管理存在漏洞,夜间值班人员未按公司规范操作,没有及时更换尾气吸收塔内喷淋的碱液,导致处理效果下降,异味逸散,我们已责令其整改,改至群众满意为止。8月14日,联邦制药(内蒙古)有限公司也对“异味扰民”的相关责任人做出处理决定:对公司分管环保的副总经理蒋某给予警告处分、环保部部长石某记大过处分、车间主任郝某降职处分,并扣除以上三人当月绩效工资;夜间值班的5名职工待岗培训一个月。
记者:今后,环保部门将如何加强对企业的监管?
尹兆明:环境监管执行属地管辖原则,今后我们将对联邦制药(内蒙古)有限公司进一步加强属地管理,要求临河区、开发区环保局对其执行双重管辖,进一步强化环保部门责任意识,对生产环节严格把关,做到环境问题不留空白、不留死角,并在厂区内设环保设施监管办公室,继续派专人24小时驻厂监管。目前,已排出1个月的值班表,并将视整改情况决定驻厂期限;同时做好日常环境隐患排查以及环境问题的应急和处理工作。我们以这次异味扰民为切入点,举一反三,对监管人员履职不到位将进行严厉问责,对企业违法违规人员报公安机关严肃处理,我们还将联合市委政府督查室、市监察局、市公安局等8个部门开展全市“保障群众健康,打击违法排污”环境执法大检查、大整治活动,重点查处企业污染减排,大气、地下水、重金属污染防治设施、在线监控设施是否稳定运行等问题。对存在恶意偷排超排的违法企业一经发现,立即移交司法部门,同时还将通过媒体进行曝光。这次开展环境执法大检查确保“严打、严防、严控”,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确保全市环境安全稳定,真正让群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