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17日,王老吉“被改名”案二审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2013年12月20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王老吉“被改名案”做出一审判决:判令被告加多宝“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等广告语为虚假宣传。虽然当天法院并未对该案作出最终宣判,但相关人士表示,鉴于一审的结果及相关证据的呈现,加多宝二审翻盘的机会并不大。王老吉一审胜诉正义维权获法院支持
2012年5月,加多宝租赁王老吉到期后,开始经营加多宝品牌的凉茶。然而,其推出的“王老吉改名加多宝”、“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等一系列广告却给当时的消费者带来了巨大的困扰。“王老吉改名加多宝了?”、“加多宝就是王老吉?”,新旧品牌的混淆搅乱了整个凉茶市场,同时也让正常经营的王老吉受到严重误解。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王老吉方发起了改名广告的相关诉讼。
2013年12月20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公开宣判,法院认为,广药已生产红色罐装王老吉凉茶,所以红罐凉茶的产品名称并没有改变。加多宝使用“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原来的红罐王老吉改名为加多宝凉茶了”等广告,将红罐王老吉凉茶等同于加多宝公司生产的凉茶,此举为偷换概念,属于虚假广告。法律公正不容置疑加多宝上诉或为拖延时间
庭审现场,双方主要就广药的诉请是否明确,原审法院程序是否违法;“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这一广告语是否构成虚假等5个主要问题发表了法律意见。资深律师指出,经过两次程序审理,法官对双方证据和意见进行了充分听取、考虑,做出了比较统一的判决,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因此,二审维持原判、王老吉胜诉的可能性非常大。
另据报道,在该案一审判决之后,广州中院也指出,“广州中院一直在平等地保护所有市场主体的平等权益。本案的审理过程完全公开透明。”据了解,在商标案、重庆怕上火案以及改名案败诉后,加多宝都进行了再次上诉。显然,进行上诉已经成为加多宝一审败诉后的一种固有说辞,此举或为拖延执行法律判决的时间,最大程度地延续王老吉品牌带来的红利,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加多宝虚假成惯例意在延续王老吉红利
王老吉1828年诞生于岭南,在中国大陆一脉传承至今,从未间断。至今正宗王老吉已经成为凉茶的代名词,并同全聚德、同仁堂等老字号一样,蕴含着深厚的文化底蕴并散发着历史的光芒,深受人们喜爱。
自从“王老吉”商标到期后,加多宝开始经营加多宝品牌凉茶,二者从合作者变为名副其实的竞争者且纷争不断。与改名广告相似,加多宝随后还分别推出了“10罐7罐”的销量广告以及由王健仪代言的配方广告,并分别被指虚假宣传。
“仔细研究加多宝的每一个广告,都可以看见其与王老吉纠缠不清的痕迹。两年多来,加多宝一直在设法与王老吉发生联系,这种联系或者通过文字或者通过数字产生,涉及品牌、销量、配方各个领域,其目的很明显,让新品牌加多宝尽快被消费者所熟知。然而这种对消费者的引导看似巧妙却违背了诚信原则,直接伤害到了王老吉的利益。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下,只有以诚信为本,才能够真正得到消费者、同业者的认可,并保持基业长青。”有营销专家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