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狮科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于2013年11月15日届满,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的规定,由公司股东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推荐,经公司第四届提名委员会审议,提名陈乐伍、陈银卿、吴智麟、于同双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陈潮雄、张歆、秦永军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陈乐伍先生、陈银卿女士、吴智麟先生、于同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以累积投票制选举陈潮雄先生、张歆先生、秦永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以上7人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上述董事任期三年,自本决议通过之日起算。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选举陈乐伍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得票数56,925,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陈乐伍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2)选举陈银卿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得票数56,925,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陈银卿女士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3)选举吴智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得票数56,925,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吴智麟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4)选举于同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得票数56,925,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于同双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选举陈潮雄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得票数56,925,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陈潮雄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选举张歆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得票数56,925,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张歆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选举秦永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得票数56,925,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秦永军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廖少华女士、林道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并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蔡立强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上述监事任期三年,自本决议通过之日起算。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廖少华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得票数56,925,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廖少华女士当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2)选举林道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得票数56,925,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林道平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