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网站15日发布消息,财政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三部门就家电下乡政策到期后停止执行等有关问题发布通知,2013年1月31日全国家电下乡政策将全部执行到期。
2013年1月10日零时起,中标区域仅限于十省市的家电下乡生产企业、销售企业以及十省市所有家电下乡备案销售网点在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功能权限将全部停止。
通知要求,政策到期后,地方家电下乡销售企业要督促原所属备案销售网点立即撤下“家电下乡指定店”标识,撤掉店内所有家电下乡有关宣传材料,取消家电下乡专区(专柜),不得利用家电下乡名义进行任何形式宣传。政策结束后,地方未销售完的家电下乡产品,可以作为普通商品继续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