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实业发言人确认,原本由李泽楷持有LiKa-ShingUnityHoldingsLimited(UnityHoldco)1/3股权转让给李泽钜,令李泽钜持股量增至2/3,余下1/3继续由李嘉诚持有,7月16日生效。
而李嘉诚自己持有UnityHoldco的1/3股权,据他早前讲,将大部分注入李嘉诚基金会,两名儿子都会管理基金,但由李泽钜当主席。
UnityHoldco是李嘉诚家族信托架构的最高一层。港交所公开信息显示,UnityHoldco持有共22间上市公司,除“四大”旗舰:长实、和黄、长江基建、电能实业外,还包括TOM集团、汇贤产业等。
不过,对于李嘉诚庞大的家族信托而言,UnityHoldco只是一部分,李泽楷仍在另一类似的信托架构LiKa-ShingCastleHoldingsLimited(CastleHoldco)中持有权益。CastleHoldco扮演与UnityHoldco类似的角色,通过复式结构持有和黄11,496,000股和和记电讯香港53,280股普通股,李嘉诚、李泽楷和李泽钜各自拥有CastleHoldco全部已发行股本的1/3。
以7月20日收盘价计,李嘉诚家族信托所持的22间上市公司市值总计达4390亿港元,其中,李泽钜名下上市资产市值超过2900亿港元。
李嘉诚所设计的家族信托,涉及多个信托和受托人,这看似错综复杂的关系,是如何让李家实现轻松转让家族财富的?
简单的地基:
委托私人信托公司
长江实业的资料,显示了李家家族信托的部分架构。
第一层关系由两个信托及其对应的受托人组成。李嘉诚设立的两个全权信托——TheLiKa-ShingUnityDiscretionaryTrust(下称“DT1”)和(下称“DT2”)是其整个信托控股架构的基础。LiKa-ShingUnityTrusteeCorporationLimited(下称“TDT1”)及LiKa-ShingUnityTrustcorpLimited(下称“TDT2”),分别为DT1和DT2的受托人。DT1及DT2的可能受益人包括李泽钜、其妻子、子女及李泽楷(本报2012年5月3日23版《李嘉诚家族复式信托浮影》曾予解构)。
“设立信托时,可选择独立的信托公司或大型银行的一个分支作为受托人。”卫达仕律师事务所合伙人PatrickHamlin说,银行分支安全性更高,不过也有客户更偏好小型独立的信托公司。
不过,这二者都不是李嘉诚的选择,他的受托人是私人信托公司。
“在私人信托公司里,董事一般由信托的设立人自己派顾问担任。”香港一位从事离岸家族信托业务的专业人士向记者解释,除了需要准备董事决议等文件,私人信托公司还需要准备信托相关的文件,这些会提高私人信托公司担任受托人的难度,费用也更高。
不过,与难度和成本对应的是,私人信托公司让整个家族的控制权更有保障。该人士解释,因为在私人信托公司中,董事可由家族成员担任。此外,如果在BVI设立,满足一定条件还可豁免申领信托牌照,也不需要常驻BVI当地的董事或股东。
受托人TDT1和TDT2还承担着连接第二层信托关系的重任,二者分别持有房产信托TheLiKa-ShingUnityTrust(下称“UT1”)中的若干物业(但上述全权信托在UT1的任何信托资产物业中并无任何利益或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