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能源10月17日消息(和佳)历时十个月,先后“五次”延期,备受关注的“新奥联手中石化收购中国燃气”大战宣告落幕。15日下午,中石化、新奥能源相继发布放弃收购的公告,称因“先决条件未能得到满足,收购要约不再继续进行”。收购未果,中石化在众人惊讶的目光中转身与中燃签订了合作协议,两家皆大欢喜,新奥不幸成为落单的那一个。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表示,这个结果对于燃气市场和老百姓而言,比两家联手或新奥“独吞”中燃有利。
一波三折“情”路坎坷
中燃是一家由国台办海峡经济科技合作中心发起的、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燃气运营服务商,目前在151个城市拥有管道燃气项目,遍布全国20多个省;9个天然气管理输送项目,11个液化石油气码头,44个分销项目以及112个CNG加气站。2010年起中燃创始人刘明辉及执行总裁黄勇被拘,随后董事会陷入纷争,内斗丑闻令中燃股价大跌,陷入困境。
“收购能不能成功,其中一个关键因素是管理上的整合,也就是被收购者愿不愿意,接不接受。”中国能源网首席信息官韩晓平告诉新华能源记者,此番联合收购失败最主要的原因是没有得到中燃内部管理层和股东的支持。他分析认为,从中燃离职的人士可能向中石化、新奥释放了错误的信号,令他们误以为中燃内部矛盾冲突不断,管理混乱亟需重组,接受并购可能性较大。
2011年12月13日,新奥能源和中石化发公告称,以167亿港元(约合136亿人民币)收购中国燃气已发行所有股份。新奥能源承担收购费用的55%,中石化承担45%。要约价格为每股3.5港元。第二日中国燃气发布公告拒绝了这一报价,称两家公司的收购要约“未能反映本公司基本价值”,而且“完全未获邀请”,称收购要约“属机会主义性质”。中燃由是打响了“保卫战”,接下来十个月全力以赴激烈反抗。
“这个案子拖了这么久,其中问题一定很多。”林伯强向新华能源记者表示。他认为中燃不满收购价格以及收购未获审批是导致收购终止的主要原因。
收购方发布要约之后,仍在保释状态的中国燃气创办人刘明辉、伦敦上市的富地石油公司(FortuneOil)、韩资SK集团以及德意志银行纷纷大笔增持中国燃气股份,使得中燃股价超过收购价。此外,“新买家”北控横空杀出,4月底开始大举增持中燃股票,一跃成为最大股东。收购双方对收购价格始终无法达成一致,加之反垄断调查使得交易获批的最终期限一再延迟。
10月15日是最后一次延期的截止日期,三方公告确定该收购要约终结。
中燃结婚了新郎不是新奥
联手收购落败后,中燃、中石化随即牵手不免令新奥显得几分尴尬。此前,据媒体报道,新奥能源对于收购自信满满,新奥首席财务官郑则锷曾表示集团手头现金充足可用于并购。据悉,作为民营企业,新奥能源在城市燃气行业的确实力不凡,目前已在中国成功投资、运营了100个城市燃气基础设施项目,并取得越南国家城市燃气经营权;在全国50个城市,为610多万居民用户、21000多家工商业用户提供各类清洁能源产品和服务;市场覆盖国内城区人口逾4900万,海外项目覆盖城区人口892万。如收购成功,新奥将成为国内最大燃气供应商。正因是直接的竞争对手,中燃对新奥心存戒备,相较之下反对中石化青睐有加。
根据中燃与中石化订立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组建合资公司,互通销售渠道和网络;同时,中石化原则同意中燃参与其负责建设的省际天然气管线及配套设施的投资。林伯强表示,合作对于中石化、中燃双方有利,中燃可优先获得中石化提供的上游天然气资源,中石化可借助中燃进一步增强其在下游燃气市场的供应地位和市场份额。中燃庞大的城市燃气网络与中石化充足气源结合可令两家企业实现共赢。不过,目前和中国燃气只是达成了战略合作协议,执行效果如何还需进一步观察。
新奥被许多业内人士称为这场PK的最大输家。对此,韩晓平认为新奥之所以被“抛弃”是因为它没有强烈欲望去积极争取。“燃气市场非常大,收购失败对新奥来说不会有太大影响,它还有很多事情可以做,比如可以向县一级的市场扩张。”
对于此次收购案的失利,新奥方面表示不想予以评论,但集团公司一相关人士对新华能源记者表示,此收购案虽然没有成功,但这并不影响新奥未来在燃气领域的进一步发展。
对于中石化与中燃合作的结局,林伯强表示,比两家联手或新奥“吃”掉中燃要好,城市燃气市场垄断相对弱化,让企业多一个竞争对手,对整个行业和老百姓而言都是件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