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建业(00983)表示,就早前作担保的一笔贷款,与贷款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订立补充契约?据此,贷款人同意延长不要求瑞安建业履行担保责任的期限,期限将续期一年至2013年10月18日?瑞安建业需向贷款人支付金额最多为人民币9760万元的第二补偿金作代价?该笔贷款的借款人为北京中天宏业房地产。
瑞安建业指,借款人于2006年现正发展一位于北京市东城区的物业,缓冲期获延长可让借款人有时间以最理想价格出售该物业,使其担保得以解除。
另外,瑞安建业就该担保继续委聘信达国际融资提供顾问服务,自2012年10月19日起至2013年10月18日止,续聘一年,第二顾问费约为人民币108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