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 产 品(00006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受让沈阳海吉星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同意根据沈阳海吉星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股权价值评估结果受让沈阳公司另一股东深圳市明信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沈阳公司25%的股权。董事会授权管理层以2011年12月31日为资产评估基准日,履行资产评估等相关程序,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及相关文件。
公司已委托深圳市天健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对拟收购沈阳公司25%股权行为涉及的沈阳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在2011年12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并于2012年9月3日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深国众联评报字(2012)第3-041号]。评估结论为:沈阳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4,990.96万元,沈阳公司25%股东权益价值为3,747.74万元。公司管理层将根据评估结果确定的受让价格办理受让沈阳公司25%股权的相关程序。受让完成后,公司持有沈阳公司95%的股权,沈阳公司另一股东明信公司持有沈阳公司5%的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