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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英东遗产案曲折:世交调停促三兄弟和解

    来源:新闻晨报    作者:刘畅    2014-09-04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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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豪门”、“分家”、“百亿遗产”、“兄弟反目”,这些关键词足以串起一部香港TVB的电视连续剧。然而,现实生活比虚构的连续剧更出人意料,原定于本月初开庭的霍英东遗产纠纷案在开庭前15分钟突然达成和解。霍家当时没有公布和解内容,但一周后,香港媒体披露方案:长房3子将均分200亿港元家产,其余各方受益人将从100亿港元资产中按月领取“月钱”。

  生前被誉“最苦”亿万富翁

  霍英东共有13名子女,家族财产约300亿港元。霍英东家族的企业主要有:霍兴业堂置业有限公司、董氏信托、信德船务、东方海外实业、信德集团等80多家参股和全资子公司。其中霍兴业堂是霍英东涉足地产行业后成立的第一家公司,也是霍氏集团资产的核心旗舰,有家族大部分产业,如地产、建筑、航运、酒楼及百货等业务。

  霍英东在内地知名度可以说是非常高,他曾长期担任全国政协副主席,并对中国的体育事业、教育事业作出过巨大贡献。然而,霍英东的出身,也许要算亿万富翁中最苦的一个:早年,霍英东的父母靠着一条小驳船,在香港做驳运生意。7岁那年,在一次风暴中,他的父亲因为翻船淹死,同一年中,两个哥哥也葬身鱼腹,而他的第一份工作则是在一艘旧式的渡轮上当加煤工。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霍英东从港府拍卖日军剩余物资中觅得商机,赚取了第一桶金。

  上世纪50年代,随着香港金融贸易业的发展,霍英东预料到这将促进商业及住宅楼的开发,于是抢先把经营重点转向了房地产开发,并首创“预售”的销售模式,遂成香港“地产大王”。

  2006年霍英东因病去世,按照遗训,长房三子分别继承其三大事业:长子霍震霆继承体育事业;二子霍震寰接管家族商业王国;涉及珠三角一地的开发则由三子霍震宇接手。其他二房、三房子女不得从商,转而从事律师和医生等职业。

  家族“共有”财产惹争议

  霍英东生前曾于1978年5月20日订立最后一份遗嘱,所有太太和子女都是受益人。遗嘱指示受托人,在霍英东死后20年内不可分配剩余的遗产,而是按月支付定额生活费给各受益人。正是因为当初遗嘱没有涉及财产分割,所以为日后的争端埋下伏笔。

  2011年12月19日,霍英东的长房三子霍震宇,以霍家遗产执行人身份在香港高等法院起诉其二哥霍震寰。而2011年12月22日,霍震寰又发表声明,称其胞弟霍震宇通过司法指控侵吞家族财产的指控与事实不符。

  根据霍震宇的指控,引发霍英东家族争产案的主要是三项财产:霍英东家族控股公司霍兴业堂置业350万股(约占46%,市值约50亿港元);霍英东生前成立的三个位于海外(巴拿马共和国)的公司资产,共约7亿港元;霍英东生前与霍震寰联名持有的三个银行账户,共逾7亿港元。

  三项财产总市值64亿港元,2008年8月至10月期间,霍震寰已经将相关资产出售变现。霍震寰表示,上述财产是父亲留给自己的,而霍震宇反驳称,“霍震寰只是代父亲管理家族共有财产而已”。

  世交调停促三兄弟和解

  8月3日,已六度延后开庭的霍家争产案,突然在当天开庭之前宣布和解。但具体和解内容,三兄弟均没有谈及,只是表示“对和解条款满意”。

  近日,香港《星岛日报》披露了“和解协议”的主要内容:三兄弟震霆,震寰、震宇,以及二房、三房等共16名家族成员在8月3日下午2点45分签订和解协议,霍英东约300亿港元的遗产先扣除100亿元留给二房和三房等成员、以每月“零用钱”继续发放给他们,余下的200亿元家产则平均分配给长房三兄弟,估计每人最终各自获得约65亿港元遗产。

  有消息说,董建华等名人介入调停,成为避免这场兄弟风波的最大幕后功臣。董氏家族和霍英东家族关系一向密切。一个案例就是,20世纪80年代中期,当世界航运业大萧条时,霍英东竟然逆流而上,向濒临清盘的“香港船王”董浩云(董建华之父)创建的“东方海外”注入巨资,帮助东方海外资产重组。

  据《霍英东全传》记载,当时双方交易一披露就在资本市场引起极大震动。交易神秘莫测、众说纷纭,更显得“董霍”两家关系非同寻常。于是,案件开审前,三兄弟签署“和解协议”。随后霍震宇委托律师发表声明,称“已故霍英东博士之家属确认,他们已就如何解决最近有关遗产管理事宜的诉讼达成协议”。

  尽管历时7个多月的争产风波以“和解”落幕,但霍英东生前“20年不分家”的遗嘱已落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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