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次两岸“两会”领导人会谈9日正式登场,并将正式签署海峡两岸投资保护和促进、海峡两岸海关合作两项协议。消息传出后,两岸企业界反应正面,正在台北参加“两岸创富论坛”的两岸企业界人士认为,这两个协议是推动两岸相互投资、扩大两岸经贸交流的一剂“强心剂”。
台湾法兰瓷有限公司总裁陈立恒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对这两个协议期待很久,希望像智慧财产权一样得到更好的法律保护,两岸在没有顾虑的情况一起发力。
陈立恒2003年在江西景德镇这个中国最古老的陶瓷基地创立了法蓝瓷陶瓷生产企业。现在公司产品销往50多个国家和地区,陈立恒说,接下来他有信心将产品销售到80个国家和地区,进一步提高在全世界的知名度。“这两个协议对台商是很大鼓舞,就像一剂“强心剂”,推动两岸企业界联手合作争夺更大国际市场”,陈立恒说。
台湾冠德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根基营造股份有限公司、环球购物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马玉山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ECFA协议的签署,使两岸经贸关系发生质的飞跃,而两岸投资保护和促进等ECFA后续协议的签署将进一步消除双方分歧、增加彼此的信任:“台湾有台湾的优势、大陆有大陆的优势,应将优势互补,劣势消除”。
马玉山的台湾冠德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承建了海基会新大楼的建设工程,他在大楼入口门厅上设计了一个天灯造型,希望“为两岸和平祈福”,他还在自己捐赠的一块大理石上画上两只巨大的拳头,象征两岸紧密合作力量无穷。他说,目前大陆正进行“十二五规划和建设”,台湾也认为未来十年是黄金十年,这是两岸很好的共同点,两岸应该抓住机会展开深入合作。
中国彩电第一品牌、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李东生表示,他乐见两岸投资保护和促进协议的签署,公司将着手在岛内建立研发机构。他同时希望台湾方面进一步开放大陆企业赴台投资:“这两年,两岸经济合作发展很快。总体上,台湾投资大陆多、大陆投资台湾少,台湾出口大陆多,大陆出口台湾少。”
李东生指出,台湾对大陆投资设立或保留了比其它外资还要严苛的条件,比如,限制陆资对企业投资的比例,限制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限制董事会人数。如果这些限制对所有外资都是相同的,那当然没有问题,但实际上这种限制是专门针对陆资的。这样陆资在产业投资上就会有顾虑,如果投资这个企业又不能有效掌控公司,不能有实际影响力,会觉得风险很大。
李东生期待台湾对陆资开放更加公平,至少能参照给其他外资的条件。
台湾冠德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根基营造股份有限公司、环球购物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马玉山也指出,台湾在大陆投资累积超过3000亿美元,而大陆在台湾投资只有3亿美元,这确实需要检讨。马玉山希望开放大陆资本到台湾购置房产。
【短评】
大陆保护台商权益不遗余力
第八次两岸“两会”会谈9日在台北举行,虽然比原定计划推迟了1个多月,不过最终还是顺利举行并就海峡两岸投资保护和促进、海峡两岸海关合作议题展开商谈并签署协议。这说明此前卡住会谈的症结问题都得到妥善解决。更能看出,大陆方面为了保护台商的权益释放了极大的诚意和善意,为维护台商权益不遗余力。
一般投资贸易协议并不涉及到人身安全问题,因为人身安全有民事、刑事相关法律依据,不过大陆充分考虑到两岸经贸关系的特殊情况,同意在两岸投资保护和促进协议中加入台商人身安全保护内容,而且将原来争议较大的“投资人定义”扩大到从第三地赴大陆投资的台商。尤其是人身安全通报机制上,已原则同意24小时以适当的形式分别通知家属和通报台湾对口单位。这不但已经大大超越大陆刑事诉讼法规的“超国民待遇”,对于幅员辽阔的大陆来说,已经是相当的难度。
另外,争议最大的“争端解决”机制也得到妥善解决;原则同意把G2G(“政府”对“政府”)、P2G(投资人对“政府”)、p2p(投资人对投资人)都纳入了协议规范,双方指定若干调解机构,调解结果具有约束力和执行人,创设了两岸特色的争端解决机制。
长期以来,大陆方面就致力于保护台商的合法权益。1988年,国务院就颁布了鼓励台湾同胞投资的规定,这是为保护台湾同胞来大陆投资制定的第一部专门的行政法规。此后,大陆各省市先后出台一系列保护台湾权益的法规。1994年,关于台湾同胞投资投资的首部法律《台胞投资保护法》正式颁布,进一步提升了保护台胞投资及其权益的法律层级。即将签署的两岸投资保护和促进协议则使台商权益的保护进一步机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