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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虹精化陷内幕门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     2014-09-05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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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因签署巨额订单遭受市场质疑的彩虹精化,去年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上周末,彩虹精化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遭到证监会处罚。

   祸起成立彩虹绿世界

   公告显示,2012年6月27日,彩虹精化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沈少玲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市场禁入决定书》。

   根据公告,2010年11月23日,深圳绿世界与彩虹精化签订协议,约定共同出资成立彩虹绿世界。2010年12月12日,深圳绿世界与嘉星国际签订了两份总金额共计19.2亿元的《产品销售协议》。该协议可能给彩虹绿世界创造净利润13010万元,给彩虹精化间接创造净利润7155.50万元,这一金额是彩虹精化2009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84倍。而公司未及时披露这一协议可能给彩虹绿世界创造的巨额利润,进而给彩虹精化间接创造巨额利润这一重大事件。

   另外,2011年2月18日,深圳绿世界与彩虹绿世界召开会议,提出变更上述合同销售主体一事。2011年2月18日至22日,公司股票价格发生异常波动,而在随后发布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中,彩虹精化称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而公司未披露彩虹绿世界正在筹划的上述合同主体变更的重大事项。

    公司信披违规被罚30万

   证监会认为,彩虹精化上述行为,构成《证券法》所述上市公司“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及“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的行为。对此,证监会决定对彩虹精化给予警告处分,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公司董事长陈永弟等高管警告处分,并处以3万至20万元不等罚款。

   沈少玲内幕交易被禁入

   证监会还查实,彩虹精化实际控制人、董事沈少玲知悉上述合同的签订及合同销售主体的变更后,安排黄某某使用“黄某燕”等5个账户在2010年12月21日至2011年3月2日期间大量买卖公司股票。证监会认为,沈少玲这一行为构成内幕交易的违法行为。

   对此,证监会责令沈少玲依法处理“黄某燕”等5个账户内的彩虹精化股票;如有违法所得,予以没收。另对沈少玲处以60万元罚款,并认定其为证券市场禁入者,10年内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彩虹精化称,公司及董事沈少玲接受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不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公司同日公告,沈少玲因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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