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征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金标语启事
来源:潮州日报 作者: 2014-09-07 浏览: 次
为更好展示潮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特色和对外宣传形象,动员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投身到创建活动中,进一步营造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浓厚氛围,现面向全社会征集“创文”金标语。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5月30日(以当地邮戳和网上投稿时间为准)。
二、征集对象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任何个人和组织均可参加。
三、征集要求
1、作品以文明城市创建为主题,体现以人为本精神;
2、内容健康向上,既能体现潮州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又能展示潮州人民的精神风貌,激发广大市民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热情;
3、立意高远,特色鲜明,能高度概括“创文”内涵;
4、富有感情色彩,能深受市民欢迎;
5、通俗易懂,简洁明快,琅琅上口,易于传播;
6、金标语包括主题宣传口号和宣传标语,主题宣传口号字数不超过8字(含8字),宣传标语字数不超过20字(含20字)。
四、投稿方式
1、邮寄地址:广东省潮州市枫春路市委市政府大院市委楼三楼304室市创文办收;联系电话:0768— 2280264 ;邮编:521000;请在信封上注明“创文金标语征集”字样。
2、网上投稿:登陆潮州热线网站“创文金标语征集”专题,网址:http://cw.czonline.net/
3、投稿者需附上作者姓名、详细地址和联系电话,以便及时联系。
五、评选方法
组织评委会结合网上投票评选确定。
六、奖项奖品
一等奖1名:奖励价值1000元手机一部加350元翼通卡一套
二等奖4名:奖励价值各500元话费卡
三等奖25名:奖励价值各200元话费卡
七、版权声明
1、获奖作品的著作权、所有权和使用权归主办单位。
2、参选作品应均属原创,如侵犯了他人著作权由投稿人负责,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3、所有来稿一律不退还,请作者自行保留底稿。
4、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潮州市创文指挥部办公室
2012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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