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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征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金标语启事

    来源:潮州日报    作者:     2014-09-07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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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更好展示潮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特色和对外宣传形象,动员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投身到创建活动中,进一步营造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浓厚氛围,现面向全社会征集“创文”金标语。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5月30日(以当地邮戳和网上投稿时间为准)。
  二、征集对象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任何个人和组织均可参加。
  三、征集要求
  1、作品以文明城市创建为主题,体现以人为本精神;
  2、内容健康向上,既能体现潮州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又能展示潮州人民的精神风貌,激发广大市民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热情;
  3、立意高远,特色鲜明,能高度概括“创文”内涵;
  4、富有感情色彩,能深受市民欢迎;
  5、通俗易懂,简洁明快,琅琅上口,易于传播;
  6、金标语包括主题宣传口号和宣传标语,主题宣传口号字数不超过8字(含8字),宣传标语字数不超过20字(含20字)。
  四、投稿方式
  1、邮寄地址:广东省潮州市枫春路市委市政府大院市委楼三楼304室市创文办收;联系电话:0768— 2280264 ;邮编:521000;请在信封上注明“创文金标语征集”字样。
  2、网上投稿:登陆潮州热线网站“创文金标语征集”专题,网址:http://cw.czonline.net/
  3、投稿者需附上作者姓名、详细地址和联系电话,以便及时联系。
  五、评选方法
  组织评委会结合网上投票评选确定。
  六、奖项奖品
  一等奖1名:奖励价值1000元手机一部加350元翼通卡一套
  二等奖4名:奖励价值各500元话费卡
  三等奖25名:奖励价值各200元话费卡
  七、版权声明
  1、获奖作品的著作权、所有权和使用权归主办单位。
  2、参选作品应均属原创,如侵犯了他人著作权由投稿人负责,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3、所有来稿一律不退还,请作者自行保留底稿。
  4、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潮州市创文指挥部办公室
  2012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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