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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只需支付10%医疗费

    来源:汕头日报    作者:陈静莹    2014-09-07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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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从今年起,我市0至14周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患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等6种重大疾病的医疗保障水平将大幅提高,个人只需支付10%的医疗费用。

  为减轻城乡居民重大疾病负担,我市从今年起开展提高城乡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工作,选择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室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儿童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6个病种进行试点。其中,我市儿童白血病救治定点医院为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救治定点医疗机构包括汕头市中心医院及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据悉,在定点救治医院治疗试点重大疾病的,实行限额结算。发生的医疗费用(含起付标准以下费用)在限额费用标准以内的,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70%,民政医疗救助基金支付20%,参保人个人支付10%。超过限额的费用由医疗机构承担,低于限额按实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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