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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旧坟地变健身场所

    来源:汕头特区晚报    作者:     2014-09-07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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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龙湖区创新殡改工作模式,倡导绿色殡葬新风,大力实施“普惠型”殡葬惠民政策,综合开发利用旧墓地。记者近日走访龙湖区新溪镇、龙祥街道等多处试点采访了解到,原先杂草丛生的旧坟地,如今已改成村民日常活动健身的场所,不仅村容村貌大变样,还增加了村集体经济收入。

  清旧坟建老人活动中心

  近日,记者来到龙湖区新溪镇西南村坝尾老年人活动中心。眼前是一座崭新的红砖大楼,院内安置了凉亭、十来套健身器材等,可供村民活动。据介绍,这个活动中心所在的片地是坝尾片陇南墩地,面积35亩,历史上由于地势高起到防御台风潮汛的重要作用,后被当作坟地,共有422口坟墓。近年来,这里杂草丛生,垃圾成堆,阴森脏乱,而两边又都是村民的住宅地,“小孩子晚上都不敢从旁经过。”老人们说道。

  2009年,西南村正式启动实施清坟计划,集中清理旧坟480口,并将骨灰集中火化,在清理后的土地上建设了九千多平方米的厂房,以及配套宿舍和老年人活动室。西南村老年人协会会长谢福钿老人告诉记者,现在老人们每天都到活动中心活动,不仅村容村貌大变样,盘活了土地资源,还增加了集体经济收益,“每年有八九十万元的租金收入。”

  500多亩墓地“变废为宝”

  记者了解到,除西南村外,2010年,龙湖区投入资金近百万元,对新溪镇新津河东岸堤围和外砂镇外砂河东溪堤段,总长7.6公里的堤围进行清理,共清理旧坟1740穴。位于龙祥街道泰龙居委花布垅的23亩荒废墓地,被清理开发建设成粤东物流新城展厅。据了解,6年来龙湖区“变废为宝”墓地达到500多亩,初步实现绿色殡葬的目标。

  2011年4月,龙湖区在全市率先实施惠民殡葬工程,由政府财政全额购买火化综合服务服务费,较好解决死亡火化与户口注销不同步的殡葬难题。由于殡改工作突出,龙湖区连续14年被市政府评为“全市殡葬管理工作先进区”。今年3年1日龙湖区民政局还被命名为“全国殡葬改革示范单位”,这是我省第二个获此殊荣的基层民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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