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正式下发《关于批准公布广东省第四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我市有5个项目入选,包括汕头市文化馆申报的陶瓷微书和潮州歌册、潮南区申报的潮南英歌、汕头市广德泰酒厂实业有限公司申报的广德泰药酒酿造技艺、广东荣诚食品有限公司申报的潮式月饼制作技艺。至此,我市的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已增至21项。
近年来,我市各级政府和文化部门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规和政策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保护”的工作方针,坚持科学的保护理念,采取切实有效方法与措施,卓有成效地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的保护、传承和管理工作,初步形成国家、省、市、区(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目前,全市拥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9项、省级名录项目21项、市级名录项目33项;拥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4人、省级代表性传承人20人、市级代表性传承人30人。